校對: 責編: 終審: 時間:2008-12-05 閱讀:
已購第一期安居房各住戶:
經學校安居工程小組與江夏房管局、一期房開發商接洽,江夏城北小區各購房戶可辦理土地使用證。辦理衡宇土地使用證需備齊資料如下:
1、 购房户主户口复印件
2、 购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 购房条约文本复印件
4、 购房发票复印件
5、 购宅券税复印件
6、 衡宇产权证复印件(含首頁及图纸)
請各購房戶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將上述六項資料備齊,一並交至城北小區售樓部(城北小區對門)魏學志,過期不予受理。
衡宇土地使用證工本費33.80元,代辦費200.00元。
請已出售衡宇的原購房戶见告相關購房者。
學校安居工程領導小組
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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