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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09年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事情的通知

校對: 責編: 終審: 時間:2009-04-22 閱讀:

鄂教高〔2009〕9號

各普通高等學校:

我廳決定2009年繼續實行從高等學校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普通本科學習,爲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起點本科教育事情(以下簡稱普通專升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通專升本選拔對象及條件

2009年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選拔對象爲: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包罗普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獨立設置的高職高專院校以及成人高校舉辦的應屆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

普通專升本學生報名條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修完普通高職高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能如期畢業;身體康健。在此基礎上,專升本舉辦高校可根據本科專業培養目標和要求,制定具體的報考條件和標准。

二、普通專升本舉辦院校、招生計劃及形式

我省舉辦普通專升本教育的高校爲部门省屬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簡稱舉辦高校),全省普通專升本計劃數爲4210人(舉辦高校名單及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1)。所有計劃面向全省應屆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招生。

三、普通專升本考試

2009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由舉辦高校負責,考試科目和錄取分數線由舉辦高校確定。

四、事情法式

1、报名。切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结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表样可在湖北省教育廳政务网http://www.hbe.gov.cn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http://gxjx.e21.cn下载)和本人已修课程结果单(经本校教務處盖章确认),到报考院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不得接受不具备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籍学生的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至22日,每名学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见各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2、考試。普通專升本考試時間統一定在2009年6月13日至14日,考試地點在各舉辦高校。

3、錄取。普通專升本錄取事情由舉辦高校負責。舉辦高校按事先宣布的錄取標准、原則和法式,根據參加考試學生的考試成績,在專升本計劃內擇優錄取。未錄取的學生不予調劑。

4、公示。舉辦高校擬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名單及考試成績必須在本校網站或社會媒體上至少公示7天,無異議後方能上報備案。

5、備案。公示無異議的普通專升本學生名單需在規定時間內由舉辦高校報省教育廳高教處複核備案。備案通過後的學生,由舉辦高校發普通專升本錄取通知書。

6、報到。普通專升本學生由舉辦高校錄取並經省教育廳備案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持舉辦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及本人專科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報到。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檔案由原所在學校集中整理後,向舉辦高校移交。

五、收費項目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收費項目和標准與舉辦高校當年同類專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普通專升本報名考試費按省物價局等部門批准的標准執行。舉辦高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除按規定收取考試費、學費、住宿費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費項目、額外收取其他費用。高職高專畢業生所在院校不得以普通專升本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六、學籍治理

普通專升本學生編入本科三年級插班或者單獨編班組織教學。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時,本科院校應負責審核其入學資格。入學後,由本科院校持專升本錄取名冊和省教育廳同意備案的批件到我廳高校學生處辦理本科學籍電子注冊手續。普通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專業學習後,不得轉學。專升本學生修完本科學業,成績及格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畢業文憑,畢業證書的學習起止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的實際時間填寫;達到學校學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七、就業政策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就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政策執行。

八、事情要求

普通專升本事情政策性強,社會高度關注。各高等學校要從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嚴格要求,精心組織,切實保證專升本事情規範有序進行。

1、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高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建设專門的事情班子負責此項事情。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实發揮監督作用,強化監管和督查。

2、制定周密方案。各有關高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詳細的普通專升本事情實施方案,做到標准明確、條件公開、法式規範、過程明朗、手續完備。對于報名、考試、錄取事情各環節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制定周密的預案,切實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3、嚴格事情紀律。各舉辦高校要堅持公開、公正、公正的原則,實行“陽光工程”,凡能公開的信息必須在校園網或其他媒體上公開。要堅持標准,嚴格選拔,嚴禁超計劃或遊離于計劃外錄取。要接纳得力措施,杜絕考試和錄取中的各種不正之風。舉辦高校不得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普通專升本事情。對校內教師和事情人員要加強教育治理,嚴格要求。舉辦高校要在校內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從中謀取利益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

4、嚴格責任追究。各舉辦高校的主要領導是本校普通專升本事情的第一責任人,對此項事情負總責。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普通專升本事情中發生違紀違規問題的,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普通專升本事情不規範、存在問題較多的學校,將停止其普通專升本事情。

有關2009年普通專升本事情的政策、時間部署及其他相關信息將適時在我廳政務網“2009年專升本”專欄宣布(網址:http://www.hbe.gov.cn)。各高等學校在事情實施過程中的有關情況請及時報我廳高教處。聯系人:吳勃;聯系電話:027-87328172,87328087。

附件下載地址:(下載後請解壓)

/html/ziliaoxiazhai/2009/0422/2258.html

1、200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專升天职專業招生計劃

2、200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專升本學生申請表

3、2009年普通專升本事情時間部署

4、湖北省高等學校代碼表(2009)

5、2009年湖北省普通專升本舉辦高校招生信息查詢網址及咨詢電話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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